此外,前后兩次剖腹產的時間應相隔2年左右最合適。“如果短期內再次懷孕,疤痕愈合還不牢靠,發生子宮破裂的危險較高,危及母子安全。相隔時間過長,子宮疤痕已經纖維化,脆性較大,也容易被扯裂。”王曉怡說,由于受不了剖腹產術后疼痛,再次懷孕時想“順產”的女性也很多,但這需要根據產前的檢查,如胎兒頭部大小、位置,臨產后產程的情況綜合考慮。
剖腹產能生多少胎
“剖”得越多,風險越大
“剖腹產手術后留下的子宮疤痕,會給今后分娩帶來很多危險。”王曉怡解釋說,剖腹產后若再次懷孕,懷孕中期隨著胎盤占據的空間越來越大,會將子宮撐大上拉。如果胎盤植入子宮疤痕,很容易發生子宮破裂。
還有一種情況是,一開始孕囊就著床在子宮疤痕處妊娠,很有可能引發大出血,而且這種情況很容易被誤診為流產。王曉怡曾搶救過一個22歲的患者,其第一胎是剖腹產,懷上第二胎還不足3個月,就因為孕囊在子宮疤痕處著床妊娠而發生大出血,出血量達到了六七千毫升。“剖腹產次數越多,子宮就越脆弱,胎兒早產或子宮破裂導致胎死宮內的可能性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