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庭成員遵循層級規律
我們現在倡導的是人與人之間平等、民主、和諧的關系,但是這種平等和民主也是相對的。在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這個大前提下,父母和孩子的關系應該遵循層級規律:
一。孩子坦然接受父母、認同父母
不管父母是什么人,也不管他們曾經做過什么事情,孩子從父母那里接受的最有價值的東西就是生命的機會。因此,孩子必須坦然接受現實中的父母。不論他是工人,還是農民,無論他是健康,還是殘疾,孩子對父母都應該懷有一顆感恩的心。俗話說:“子不嫌母丑”嘛。
二。父母的事由他們自己做決定
父母有父母的世界,孩子有孩子的世界,父母的事需要他們自己拿主張,而不是由未成年的孩子做決定。孩子可以提自己的意見,但是僅僅限于提意見,最后的決定權在父母。而且,孩子也不能卷入父母之間的矛盾,他們支持一方反對一方,往往是很盲目的。而且,讓他參與成人世界的紛繁復雜,這對他來說是不公平的,他的任務是成長,他沒有能力來辨別和承擔那些事,這會使他心理負擔過重并讓他變得特別自以為是,以為父母的矛盾必須由自己來處理。
三。父母需要對孩子承擔監護和引導的責任
父母是孩子的人生導師,在孩子懵懂無知時,有責任為他指明方向;在他不小心走偏了方向時,有責任幫他糾錯,重新回到正確的軌道。父母不能打著民主、尊重孩子的名義逃避這種責任。當父母沒有履行這個責任時,不僅是縱容孩子滑向偏離的方向,而且會促使他不負責任地濫用自主權。比如,當小龍提出轉學時,父母一定要了解發生了什么事,幫他分析這件事怎么解決,而不是以轉學回避矛盾。如果小龍一定要堅持轉學,也要讓他明白轉學后給學習、生活帶來的影響。父母要做的是引導他分析問題,然后由他自己拿主意。當他認真思考后做出決定,他一定會承擔起應承擔的責任,而不是抱怨別人。
對于小龍父母來說,現在他們需要重新拿回父母的權威。當小龍再表現出對父母的不敬時,要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必要時給予懲罰(如限制他的零用錢,拒絕為他洗衣做飯或罰他做家務等等)。同時,父母要對小龍更多的引導,而不是僅僅是指責。比如他不愿上課沉迷網絡,可以和他一起分析不愿上學的原因、沉迷網絡的理由,引導他找出解決辦法,并強調其行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