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發生胎膜早破,孕婦應立即上醫院,在嚴密監護下由醫務人同根據不同孕周制定處理原則:
(1)胎膜早破發生在孕36周以后,因胎兒已經成熟,為預防感染,原則上應盡快終止妊娠,破膜后12─24小時仍不臨產者應予以引產;
(2)胎膜早破發生在28─35孕周,隨孕周的增加,出生嬰兒的病死率呈顯著遞減趨勢,故提倡采取期待療法,延長孕齡、促進肺成熟,一旦胎肺成熟,應盡早終止妊娠;
(3)胎膜早破發生在28周前,由于胎齡過小,根據目前我國多數醫療單位的育兒水平,胎兒生存率依然很低,而且易發生難以處理的合并癥,從優生角度看,應終止妊娠,不宜采取保守治療。
胎膜早破其實是難產發出警惕信號
有早產征兆怎么辦?
有早產征兆的孕婦應盡早就醫,治療越早,療效越好。如果胎兒存活,無胎兒窘迫和繼續妊娠的禁忌,胎膜未破,宮口開大小于4厘米,可以進行保胎期待療法。
(1)減輕孕婦的精神負擔,穩定情緒,服用適量的鎮靜劑和安定等。絕對臥床休息,取左側臥位并避免不必要的陰道和肛門檢查,以防止或減少自發性或激惹性宮縮。
(2)應用藥物,改變子宮對刺激的反應,抑制宮縮。常用藥物有硫酸鎂、舒喘靈等。應當注意,治療早產并非一味要求延長妊娠,在治療過程中要嚴密觀察,對宮內環境不良有胎死宮內危險的孕婦,應結束治療,早終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