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根據具體情況,適時使用藥物治療。對于用藥,孕婦往往有所顧忌,殊不知,哮喘發作本身對胎兒的危害可能比藥物對胎兒的危害更大。因此,孕婦除自我監測外,還應與醫生保持密切聯系,遵照醫囑用藥。一般主張吸入用藥,盡量避免口服和靜脈給藥。如果在妊娠中期哮喘反復發作,且多種藥物治療仍不緩解,又伴有心肺功能不全,應考慮終止妊娠。
分娩關
進入分娩期心情應放松,切忌過度緊張和焦慮,因為不良的心境是誘發哮喘的原因之一。即便是在分娩時哮喘發作了,也應保持鎮靜,積極配合醫生治療,因為絕大多數哮喘發作是可以用藥物控制的。
分娩期哮喘處理原則與孕期基本相同,可在產時及產后2~3天預防性應用糖皮質激素。原則上應選擇自然分娩,分娩時醫生可能會采用胎頭吸引器或產鉗等方式助產,以減少產婦體力消耗,避免肺部并發癥。如有其他合并癥或哮喘嚴重反復發作時,應行剖宮產。
哺乳關
孕婦分娩后,體內激素水平會發生較大變化,體內糖皮質激素有所降低,因此,容易引發哮喘。此時,可使用不經過乳汁分泌的、一般治療劑量的口服強的松、必可酮(氣霧劑)、抗膽堿能藥物(如愛全樂),或β2受體興奮劑等;不宜使用茶堿,因為該藥可從母乳中分泌,對新生兒可能產生不良反應。如果哺乳期哮喘發作頻繁或癥狀嚴重,應及時去醫院就診,必要時暫停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