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愛行為”弱化孩子能力。許多父母對孩子的過度關愛漸漸變質為操縱孩子的生活,強制孩子按自己的意愿做事,孩子習慣了凡事聽人安排后,能力越來越差。記者身邊就有這樣一個例子:母親非常溺愛女兒,且要求女兒把所有精力都集中在學習和鋼琴考級上,生活瑣事全部由她代辦。以至于到孩子考上大學的那一天,她開始為孩子的生活自理發愁,因為女兒連洗澡都不會:直到女兒18歲,每次洗澡都是母親幫她洗的。
尊重孩子給予不摻雜念的愛
怎么改變自己的“非愛行為”?如何避免因愛給孩子帶來傷害?余允珠認為,父母對孩子發自內心、純凈無暇的愛是最好的教育。她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了建議。
首先是理解和尊重孩子。孩子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有自己的想法、行為,父母要給孩子相當的空間,讓他發展個性。例如,不要偷看孩子的日記和信件,因為不但侵犯孩子的隱私,也關閉了他宣泄交流情感、自我調節心理的渠道;不要像審問犯人一樣詢問孩子一天的行蹤、發生的事情,可以問“今天學校有什么好玩的事嗎”;在孩子愿意傾訴的時候要認真聆聽,而不是忙著做自己的事。
其次是引導和適當的幫助。在理解和尊重孩子的前提下,對孩子“不乖”的行為應“放而不棄、管而不壓、訓而不辱、幫而不替。”如一位小學生發短信傾訴:“我實在太想養一只小貓了,可是爸爸不同意,老師幫幫我吧。”余允珠對她說:“你可以告訴爸爸媽媽,我會照顧好小貓,養了小貓我會更有愛心,而且不會影響學習。”在這樣的引導和幫助下,孩子最終達成了愿望,而且意識到了養小貓需要有一定的行為規范。
三是正視親情中的矛盾。對孩子與父母的矛盾應當理性處理,不應一味采取打罵方式,這樣反而會激化矛盾。在可能的情況下,可以尋求專家幫助。例如床上藏著鋼管、與父親關系緊張的那位孩子,在父母帶著他找專家咨詢后,最終化解了父子矛盾。
四是不求回報。父母應注意自己的心態,不能有“現在我養了你,你以后就養我”“以后要讓我過好日子”“要好好學習我才有面子”等心理。這樣要回報有條件的愛,不是真正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