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用藥安全意識和逐利心理博弈
醫生用藥安全意識和逐利心理博弈
除了藥企在藥品研發、質量把關和公眾知情權上的缺失外,其實用藥安全也是一個令人憂慮的問題。由不合理用藥引起的超劑量中毒、用錯藥、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不良反應等等產生的事故,也屢見不鮮。
用藥安全是一個“安全鏈條”,從研制到審批,從生產到監管,從進藥到賣藥,從醫生到患者,哪一個環節出現松動,都會危及用藥安全。因為這里面同時還有個“利益鏈”,之所以存在隨意審批、監管不力等問題,就是因為“利益鏈”腐蝕“安全鏈”,商業賄賂存在于藥品生產加工等各個環節。很多藥廠生產的都是同一種藥,要想賣出去,就要給醫院高額回扣或紅包,一些劣藥甚至假藥就這樣進入了醫院和藥店。藥品流通環節的商業賄賂行為給用藥安全埋下了“定時炸彈”。
以給兒童服用抗生素為例,抗生素使用的基本原則是:能窄不廣,能低不高,能少不多。但臨床中很難做到,很多醫生在給患者使用抗生素時,首先考慮的不是使用原則,而是經濟利益。
國外用藥安全:還是比我們的“放心”
對于兒童用藥,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一向有嚴格的規定。臨床醫生通常會按照年齡,將兒童分為2歲以下、2-6歲、6-12歲三個階段。最小的孩子,通常不許服用非處方藥,吃藥前必須看醫生,要買藥必須有處方,而且這些藥都是水劑的口服藥,服藥時可以用針管打到孩子的嘴里,非常方便;2-6歲孩子吃的藥,雖然劑量相對大些,但也基本上是水劑,孩子可用小杯子直接飲用;6-12歲的孩子,可以吃一些丸劑或片劑。需要強調的是,由于針劑的風險相對較大且很痛苦,因此,FDA特別要求,孩子感冒后,無論多嚴重,均不建議醫生給孩子打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