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著名的藥物不良反應專家、衛生部全國合理用藥監測專家孫忠實告訴記者,國內兒童專用藥數量太少,難以滿足近2億兒童的需求,目前常見的處理方法是把兒童看成是“縮小的成人”,即依據兒童的年齡、體重、體表面積等,按照一定的比例將成人用藥“折算”出兒童的用量。“世界衛生組織明確表示,這種做法是不科學的。兒童正處于生長發育階段,生理功能與大人不同,簡單折算的方法無疑存在著很大隱患。”
孫忠實認為,我們可以借鑒國外的做法,多生產一些劑量好掌握、使用很方便的兒童藥物。劑型應以液體、顆粒、糖漿、泡騰片、栓劑等為主。另外,兒童用藥還應與成人藥“劃清界限”,如新近澳大利亞、美國及英國先后發出警告,提示抗感冒止咳非處方藥禁止2歲以下的兒童使用。2-6歲的小兒也應在醫師或藥師的指導下慎重服用。
有關部門監管不利,安全事故頻發
有關部門監管不利,安全事故頻發
目前我國衛生行政部分依法行政意識不強、職能轉變不到位。法律法規實施過程中缺乏有力監視,在一些地方還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另一方面,對醫療衛生行業缺乏有力的監視,一些醫療機構違法違規題目得不到及時糾正,腐敗行為滋生,醫療服務市場亟待規范。其次,地方政府對藥品安全的熟悉不到位也是使安全事件屢現的原因之一。
兒童藥品安全事故頻發,原因在于市場機制扭曲,監管體系失靈。亟需修改法律,使“政府之手”與“市場之手”同時發揮作用。一方面,作為一種特殊商品,對藥品必須有一套專門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藥品歸根結底還是一種商品,必須符合市場規律,由市場發揮基礎性調節作用。藥品安全管理其實就是處理好藥品的上述雙重特性之間的關系,使“政府之手”與“市場之手”同時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