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檢查包括什么內容?
產前檢查從月經停止及發生早孕反應時開始,在妊娠3個月左右時,要做一次較全面的檢查,包括以下內容:
1、詢問病史,要了解一般情況,年齡職業,住址等,二是要有無家庭史,傳染病及遺傳病史,三是既往史,了解是否曾得過各種較嚴重的疾病,四是月經史,了解月經周期,初潮年齡,月經天數等。五是婚姻史,六是妊娠及分娩史,是否有流產早產情況等,七是了解本次妊娠經過,早孕反應,病毒性感染情況及X線檢查情況等。
2、全身檢查:檢查孕婦全身情況,營養情況,測量身高,體重、血壓、檢查乳房發育情況,并檢查各臟器情況。
準媽咪在產前過于緊張易致昏迷
3、產科檢查:包括腹部檢查,子宮底高度、腹圍、胎位、胎心等;陰道檢查,包括陰道有無霉菌或滴蟲,產道及附件檢查是否有異常,三是骨盆檢查,測量骨盆內外徑。
4、化驗檢查:進行必要的血常規、血型、尿常規、肝、腎功能及澳抗等檢查。
產前檢查不是只做一次就OK,而是需要定期進行,難容胎兒的發情況,及早發現異常,同時了解孕婦的健康情況,及早治療各種并發癥,并綜合母親和胎兒的情況,制定分娩方案,一般整個妊娠期的產前檢查應為9-13次,在妊娠前六個月應每月一次,妊娠28周后每2周進行一次,妊娠36周后為每周一次,如發現異常應及時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