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孕婦可每周監測一次
產科醫師會依準媽媽的個別狀況評估是否得做胎兒監護,一般而言,如果屬于高危妊娠,可以每周監測一次,至于每次應監測多長時間,徐明光醫師說:“監測時間不一定,從10分鐘至40分鐘都有可能。”為什么會有如此的差別?主要是為了確認胎兒是否為“反應性好”的狀態。徐明光醫師進一步解釋,所謂的反應性好的狀態是指監測20分鐘內,出現有3次以上的胎動,且伴隨胎兒心跳有上升的現象。因此,如果10分鐘內就監測到3次以上的胎動,那么只要10分鐘即可,如果恰巧碰上胎兒在睡覺,那么等到胎兒醒了,就有可能要監測40分鐘之久。
計算胎動,確保胎兒的安全
準媽媽在妊娠32周以后,胎動會越來越明顯,因此,為了胎兒的安全,身為媽媽的你一定要每天計算(觀察)胎動變化。每天早、中、晚固定一個自己最方便的時間數3次胎動,每次數1小時,將3個小時的胎動總數乘以4,即為12小時的胎動數。正常胎動數12小時內為30次以上,每小時胎動在3次以上。
Part 2 判讀篇
胎兒監護儀可測量到胎兒心跳和子宮收縮兩組訊號
上面比較不規則的曲線就是在每一個時間點上的胎兒每分鐘心跳數,胎兒每分鐘心跳數一般介于120~160下之間。
下面那條曲線代表子宮收縮力的大小,對同一位產婦來說,曲線跑得越高,代表子宮收縮得越厲害。
胎心率
用胎兒監護儀記錄的胎心率有兩種基本變化――胎心率基線及胎心率一過性變化。
胎心率基線
通過監護儀描記的胎心率圖是一條波動起伏的帶狀曲線,曲線中央是一條假想線,就是胎心率基線。在無胎動、無宮縮影響時,10分鐘以上的胎心率的平均值,稱為胎心率基線。可以從每分鐘心搏次數(bpm)和胎心率變異兩方面對胎心率基線加以估計。
每分鐘心搏動次數介于120~160下之間,是正常的;每分鐘心搏次數大于160下或小于120下,歷時10分鐘,稱為心動過速或心動過緩,使胎兒窘迫的征象。
胎心率有小的周期性波動,包括擺動幅度和擺動頻率,擺動幅度指胎心率上下擺動波的高度,以bpm表示,振幅正常變動范圍為10~25bpm;擺動頻率指計算1分鐘內波動的次數,正常為大于等于6次。基線波動活躍則頻率增高,基線平直則頻率降低或消失,基線擺動表示胎兒有一定的儲備能力,是胎兒健康的表現。
胎心率基線變平,提示胎兒的狀況不好。如果基線擺動幅度在25~30bpm或以上,反應胎兒自主神經系統不平衡,如靜脈循環受阻,回心血流量減少,可使心率代償性增快,是胎兒窘迫的早期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