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妊娠糖尿病
【定義】妊娠糖尿病是指懷孕前未患糖尿病,而在懷孕時才出現高血糖的現象,其發生率約1%~3%。
【原因】可能原來即有糖尿病或懷孕時所分泌的大量女性荷爾蒙,黃體素與腎上腺皮質素會加強體內對胰島素的抵抗力,導致血糖上升。
若具下列因子者應提早檢查: 1、前胎糖尿病病史。 2、家族有糖尿病病史。 3、曾產下嬰兒體重超過4,000公克。 4、曾產下死胎或先天畸形嬰兒。 5、反復性流產病史。 6、肥胖。 7、持續性陰道念珠球菌感染。 8、尿糖。 9、羊水過多。 10、預估胎兒體重過重。
【篩檢方法】
*在懷孕24~28周之間,喝50克糖水。
*一小時后驗血糖,若血糖數值超過標準140mg%,則須進一步做100公克耐糖測試。
*100公克耐糖測試須事前空腹。
*喝100公克糖水前先抽一次血,喝下后一、二、三小時再各抽一次血。
*四次血糖數值中若有兩項或兩項以上超過標準,則可診斷為妊娠糖尿病。
【影響】
1、母親的影響: *可能會造成糖尿病酮酸血癥。 *高血糖高滲性非酮酸性糖尿病昏迷。 *妊娠糖尿病的孕婦在十年內約有50%的機會變成糖尿病。
2、嬰兒與新生兒的影響: *低血糖 *巨嬰癥。 *呼吸窘迫癥候群。 *電解質不平衡:如低血鈣與低血鎂、黃疸、生產傷害、胎死腹中以及腦性麻痹的比率增加。
診斷出為妊娠糖尿病患者怎么辦?
1、營養咨詢:若經過醫師診斷為妊娠糖尿病患者,首先須向營養師做營養咨詢,提供正確的飲食方式,并做適量的運動。
2、控制血糖:少數患者經過上述方法仍無法將血糖控制好,此時須予以注射胰島素,嚴格控制血糖,以確保母體與胎兒健康,避免并發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