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三類人需要保胎
以下3種情況需要及早做保胎治療:有過兩次以上復發性流產(習慣性流產)、有不孕不育史以及有腰酸小腹隱痛出血等癥狀。
保胎包括孕前保胎(孕前3個月)、孕期保胎。有復發性流產史、不孕不育史的孕婦,應及時做孕前保胎。
一般在84天(14周)以前,如果出現異樣的癥狀,應該2—3個星期來醫院復診,做B超,查激素指標,來監測胎兒狀況。如一切正常,也建議孕婦一個月左右去醫院做孕期檢查。
至于高齡產婦是不是應該保胎?只要沒有前面所說的自然流產因素,就無須保胎,因為臨床中高齡并不是自然流產的關鍵因素。如果一旦出現小腹隱痛、出血等流產前兆,最好及時進行保胎治療。
還有不少人認為保胎就是躺在床上不動,其實這并不科學。孕婦在保胎過程中,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適當運動,起到活絡靜脈的作用。
只有三類人需要保胎 千萬不要盲從
不要盲目保胎
對于每位要求保胎的孕婦來說,醫生都會打這樣一個比喻:“如果種子是好的,我就會給你保好的,種子的營養問題包在我身上;但如果種子有問題,則沒有任何辦法。”
還有一種流產,既不是“種子”不好,也不是孕婦孕激素分泌不足,或是宮頸機能不良,而是由于刮宮次數過多。由于個體差異,有些人刮宮七八次照懷不誤,有些人只刮一次,子宮內膜就刮傷了。
這就相當于在鹽堿地上種莊稼,根本沒法扎根,所以一有就流產。刮宮次數過多也是早期流產的原因——“土地”一旦破壞,“種子”無處落腳,給足孕酮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