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新晉準爸媽們都存在這樣一個認識誤區,那就是孕早期用不著產檢,其實這種想法是很危險的,如果孕婦血壓過高,體重過輕,或者患有多種慢性疾病,等到你懷孕16、17周再去檢查,一切就都來不及了。除去這個,孕婦對于產檢還有哪些方面的認知誤區呢?一起來揭曉!
孕婦對于產檢的4種錯誤認識
誤區一:孕早期不必到醫院檢查
很多新晉準父母,常常不重視孕早期保健,妻子出現停經后,就自行到藥房買個驗尿棒,看看是懷孕了就行,一直等到16、17周才到醫院檢查。
正確觀點和做法:
孕早期(妊娠12周以內)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階段,這時到醫院做檢查主要包括:
1、經醫院檢測確實是懷孕了;
2、測量基礎血壓,孕早期或者未孕時的血壓,對于妊娠中晚期的血壓升高程度的判斷有非常重要的參考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