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媽媽腹中呆一天,勝過外面長三天”。幾乎所有的孕婦都知道,在預產期提早讓寶寶出生是有害的,寶寶很可能沒有成熟,不完全具備獨立生活能力。可是對于到了預產期,甚至過了預產期的寶寶,此話是否也適用呢?有的孕媽媽過度片面地理解此話的含義,為了使寶寶盡量成熟,在預產期過了很長時間,也不愿意住院,更不愿意接受引產,結果怎樣呢?
妊娠過期 對胎兒并不好
由于人類對妊娠分娩的動因還不十分明確,醫學家們推斷可能與以下幾種因素有關。在母體方面,遺傳因素、甲狀腺功能低下、雌激素和孕激素的比例失調,是不能啟動臨產過程的主要原因;在胎兒方面,胎位異常、胎兒過大,是造成胎兒先露部不能直接壓迫宮頸,不能反向性地引起子宮收縮,而使分娩過程遲遲未開始的主要因素,另外胎兒的腎上腺皮質功能低下也是原因之一。由此可見,過期妊娠總與媽媽寶寶可能存在一些產科問題有關。
過期妊娠,并非如文章開頭說的那樣,有利于寶寶的生長發育,相反卻給寶寶的健康帶來潛在威脅。
胎盤老化現象是最常見的。胎盤是胎兒的“營養庫”,母體通過胎盤為胎兒提供營養和氧氣,以及排出胎兒的代謝產物。胎盤老化會造成胎兒營養物質交換和轉運能力的下降,胎兒血液灌注不足,致使胎兒缺血、缺氧。輕度胎盤老化,胎兒在沒有應激的情況下,可以不出現任何癥狀,但是臨產后胎兒卻9不能適應子宮收縮對其產生的巨大壓力,很快出現胎心率異常、羊水胎糞污染、胎兒血PH下降等缺氧的表現,嚴重的會致新生兒窒息而死亡;重度胎盤老化,胎兒在臨產前就出現缺氧癥狀,甚至胎死宮內。胎兒在良的宮內環境中過度成熟,出生以后出現貌如“小老人”的特征性變化,表現為胎脂消失,皮下脂肪減少,皮膚干燥松馳多皺褶,頭發降密,指(趾)甲增長,身體瘦長等,并可同時患有胎糞吸入綜合征和呼吸窘迫綜合征,這樣的新生兒成臨的危險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