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每一個準媽媽都特別期待寶寶的出生,但是孕婦在某些情況下去不得不暫時放棄做母親的權利,接受引產手術。比如孕婦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慢性腎炎、糖尿病、羊水過多等,遭遇這些特殊情況,準媽媽應該聽從醫生的建議,以確保孕婦生命安全。
孕婦哪些異常情況必須終止妊娠
生育一個健康漂亮的寶寶是許多女性夢寐以求的事情,但是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她們不得不放棄做媽媽的權利。專家認為,在女性妊娠28周以后,如果出現以下特殊情況,那么為了確保母體的安全或者使胎兒及時脫離宮內的險境,必須終止妊娠,實施引產手術。那么這些特殊情況都有哪些?
1.重度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簡稱妊高癥,是懷孕5個月后出現高血壓、浮腫、蛋白尿等一系列癥狀的綜合征,嚴重時會出現抽搐、昏迷甚至死亡,醫學上稱為“子癇”。年輕初產婦及高齡初產婦、有家族史,如孕婦的母親有妊高征病史者患妊高癥的幾率更高,發病時間一般是在妊娠20周以后,尤其在妊娠32周以后最為多見。
妊高癥患者常表現為頭痛頭暈,惡心嘔吐,視力模糊,上腹部疼痛等,嚴重的可在產前、產時或者產后發生抽搐、昏迷。一旦孕婦出現妊高癥,必須要及時治療,若是治療無效,則建議孕婦引產。
2.慢性腎炎患者
慢性腎炎患者懷孕易使腎功能進行性減退,如果懷孕前或懷孕早期已存在腎功能減退,后期多數會發生尿毒癥,幾乎是不可能正常妊娠和分娩。因此,慢性腎炎活動期、慢性腎炎伴有嚴重高血壓、慢性腎功能不全的婦女不宜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