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時候該做孕期檢查?
檢查并不是有了婦科病才去做的。懷孕的女性,應該注意做孕期檢查,以確定是否懷孕和懷孕的的情況如何。如果有任何不妥,也可以及早采取措施。什么時候該做孕期檢查呢?專家說,為了及早確診妊娠,并及時進行孕期保健,孕期檢查應從早孕開始,即3個月以內,而且越早越好。
孕期檢查應該什么時候做?
在整個妊娠過程中,進行孕期檢查的具體時間是:孕12周(三個月)以內檢查一次,以及時識別早孕癥狀,及早開始保健;孕中期(孕13—28周)每月檢查一次,以及時篩選高危妊娠,發現有高危因素應酌情增加檢查次數,并給予必要的糾正治療;孕晚期(孕28—36周)每半月檢查一次,以及時發現影響正常分娩的各種因素及妊娠期并發癥、合并癥;孕36周以后至足月妊娠時,每周檢查一次,以密切觀察孕婦和胎兒的情況,以便更好地為接生做好準備。
但如果妊娠過程正常且路途不便者,可酌情減少檢查次數。如有異常發現應隨時去醫院檢查。
每位準媽媽在孕期第12周時,都正式開始進行第1次產檢。
由于此時已經進入相對穩定的階段,一般醫院會給媽媽們辦理“孕婦健康手冊”。日后醫師為每位準媽媽做各項產檢時,也會依據手冊內記載的檢查項目分別進行并做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