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妊娠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工作。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在工作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并扣減相應的工作量。
《廣東省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規定,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含七個月),每天享受工間休息一小時,算作勞動時間,并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加班加點;從事立位作業的女職工,其工作場所應設工間休息座位。
產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
有些地方性法定針對這一法規還有更明確的規定,例如
《上海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
放假做產檢
《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對懷孕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加班加點,其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算作勞動時間,并扣除相應的勞動定額。
《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妊娠期間的女職工,在工作時間內做產前檢查,應計算在工作時間之內,有額定工作量的,應扣減相應的工作量。
《廣東省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規定,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應算作勞動時間。
北京市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若干規定規定,懷孕女職工依照醫務部門的要求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按出勤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