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做糖篩有什么變化
由于全球肥胖和糖尿病的持續流行使得育齡期女性罹患Ⅱ型糖尿病風險增加,建議有糖尿病危險因素(如嚴重肥胖、GDM病史或大于胎齡兒分娩史、存在尿糖、確診多囊卵巢綜合征以及2型糖尿病家族史)的妊娠女性首次產檢(孕早期)即進行血糖檢查,如果空腹血糖(FBG)≥7.0 mmol/L或糖化血紅蛋白(HbA1C)≥6.5%,或隨機血糖>11.1 mmol/L且有癥狀則應確診為妊娠前糖尿病而非GDM,這部分孕婦在妊娠期以及遠期都需要專業醫生的嚴格管理。
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應該對其他所有孕婦在妊娠24~28周直接進行75 g OGTT檢查,即“一步診斷模式”。
糖媽媽的診斷新標準
小叮嚀
加拿大對20000多名妊娠期糖尿病婦女進行追蹤隨訪,發現9年內有18.9%的發展成為糖尿病。因此新指南明確指出,一旦被確診為妊娠期糖尿病要在產后6~12周篩查永久性糖尿病,并且至少每3年篩查一次,以確認是否發展為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
4、新舊標準的對比
相對于舊標準,新標準取消了50g葡萄糖負荷試驗的初步篩查,直接進行“一步診斷模式”,這使得診斷更加快捷和簡便。另外,新標準降低了診斷標準,也就是說可能有更多的孕婦被診斷GDM。
5、孕媽媽應如何看待新標準
雖然有更多的孕婦被診斷GDM,但多數孕婦的問題并不嚴重,如果能夠很好地配合醫生治療,通過飲食指導和運動,大多都可以保持穩定和理想的血糖水平,避免發生胎兒不良的結局。所以,如果孕媽媽被診斷為GDM,不要驚慌,更不要為蒙混過關而相信所謂的過關秘笈,只要按照孕婦食譜嚴格控制飲食、堅持鍛煉身體、定期監測血糖,相信在產科、新生兒科、內分泌科和營養科醫生的共同指導下,孕媽媽們都會獲得一個相對理想的妊娠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