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寶寶辦理了獨生子女證的媽媽,每個月的獨生子女費都領取了嗎?獨生子女的醫藥費可由父母工作單位報銷,這些獨生子女的“好處”媽媽們是否都了解呢?跟著媽媽網小編一起梳理我國的獨生子女政策以及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情況。
你的寶寶算是獨生子女嗎?
獨生子女的定義
獨生子女簡單來講就是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如果你不符合合法生育二胎的政策,又不想支付高額的社會撫養費,并且十分享受一個寶寶帶來的幸福感,那么你的寶寶就是獨生子女。
我國的獨生子女政策是什么?
為鼓勵居民積極支持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國家制定了專門的獨生子女政策,來鼓勵并引導父母們只生育一個孩子。具體的獨生子女政策明細如下:
1、從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月起至子女年滿14周歲止,每月給予不少于13元的獎勵費。獎勵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發50%。機關、事業組織從行政事業費中列支;企業從公益金中列支;城鎮無業人員和農民的獎勵費由戶籍所在地的鎮人民政 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兌現,確有困難的,由區市財政予以適當補貼;
2、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退休后加發本人標準工資5%的退休金,加發后超過100%的部分不予計發,其經費從原工資渠道列支。獨生子女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本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助;
3、獨生子女的醫藥費、就讀普通中小學接受義務教育的雜費和普通高中、職(農)業高中的學費,可按有關規定由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報銷;
4、未成年獨生子女死亡的,可給予其父母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補助,所需經費按本條第一項規定的渠道列支。
5、符合生育第2個子女條件,有生育能力,自愿不再生育,且已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由夫妻雙方單位分別發給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獎勵。所需經費,機關、事業組織從行政事業費中列支,企業從公益金中列支;城鎮無業人員和農民的獎勵費由戶籍所在區市人民***或鎮人民***(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負責兌現。
6、對獨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養子女的夫妻,原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待遇不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給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線三分之一的照顧。
7、建立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對獨生子女死亡或傷病殘且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年滿49周歲后,每人每年給予1200元或960元扶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