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超生政策:
天津市超生罰款約為8-19萬元
天津市,塘沽區200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73.86元。《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違反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即超生)的,按照條規定基數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計征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根據規定的基數,結合違反本條例生育子女的情節,按照男女雙方各自的子女數,對違反本條例生育子女的男女雙方分別計算,天津市2009年超生罰款約為8—19萬元
浙江省超生政策:
根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照統計部門公布的當地縣(市、區)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下列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多生一胎的(即超生),按二至四倍征收;多生超生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標準加倍征收。個人實際收入高于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還應當按其超過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會撫養費。
杭州市 超生罰款約為20萬
未婚男女到法定婚齡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至二倍征收等。杭州市2008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04元,杭州市2009年超生罰款約為24104X2人X4倍約19.5萬元,未婚生子約為10萬。
溫州市 超生罰款約為31萬
溫州市2008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172元,2009年超生罰款約為26172X2人X4倍=314064元。
最新消息稱,溫州市去年對富人、名人高額征收社會撫養費案件突破33例,其中最高征收個案是對樂清市一企業主超生征收的101萬元。
福建省超生政策:
違規超生政策: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按當事人違法行為被查出的上一年縣(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民人均純收入的以下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一)提前生育的,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二)多生育一個子女(即違規超生)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個以上子女的,從重征收;(三)婚外生育一個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個以上子女的,從重征收。個人年實際收入高于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民人均純收入的,可以以個人年實際收入為基數,按照前款規定征收社會撫養費。
廈門市 超生罰款約為15萬
廈門市2008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48元,2009年違規超生應繳社會撫養費約為15萬,3胎約為19~28萬,婚外生子約為19~28萬。
山東省超生政策:
對不具有生育第二個子女(即違規超生)的,按照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基數的三至四倍征收社會撫養費。按照男女雙方各自的子女數分別計征社會撫養費。有配偶者與他人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基數的四倍征收社會撫養費,生育第二個五倍。當事人年實際收入高于規定的基數的,根據情節輕重,按照其年實際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會撫養費。按照其年實際收入的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征收社會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