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養”不能盲目追捧
“拼養”備受追捧的同時,也有許多人潑冷水。
“拼養”不宜盲目追捧
外企白領劉莉的“拼養”計劃就遭到家人的一致反對:幾歲的小伢本來就淘氣,要是碰到摔傷、吃壞肚子,怎么辦,誰來負責?
華中師范大學學前教育系蔡迎旗認為,孩子不是包裹,不能通過簡單的“寄存”來養育。這種自發組合的“拼養”家庭,家長的教育能力、公平對待孩子、膳食營養搭配等方面都具有不確定性,且“拼養”的孩子一般都很小,最重要的是環境安全。孩子一旦出現安全問題,也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來界定責任。因此,家長選擇“拼養”時,應就近,或選擇相互熟悉的家庭,盡量規避風險。
“拼養”孩子雖然沖擊了傳統的家庭觀念,卻為“工作、家庭,魚與熊掌想兼得”的年輕父母提供了一個養孩子的新思路。但是就目前來說,這種“委托”的權利和責任尚未清晰,容易引起糾紛,不宜提倡。
據了解,在國外,就有類似拼養的“托兒戶”。有幼兒的家庭向政府申請辦理“托兒戶”,托管3個至5個同齡幼兒。監護人需具備相關資質,家庭戶內外活動場地要達到規定的最低標準才能登記注冊,托管人還需要與監護人簽訂協議,明確責權利和看護時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