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立規矩需要注意:
第一,給孩子立規矩時,信號要明確。比如,街上的黃燈亮了,那意味著你可以停步,也可以不停。有誰主動停過?立規矩時,需要明確地告訴孩子這樣做的后果。
第二,要就事論事,別輕易給孩子貼標簽。如果我們大人說些“你從生下來就給我找麻煩”這樣的話,會使孩子把自己和壞孩子連同起來,從而喪失信心。
第三,懲罰一定要及時。孩子的長期記憶比較差。早上吃飯慢這件事到晚上,他很可能早就忘了。媽媽實際上也沒必要再說,對孩子的懲罰要切實可行。
孩子建立規則的方法(四)
第四,給孩子樹立規矩,一定要簡單易懂,讓孩子容易遵守。小孩子的理解能力沒有那么深刻,自我控制能力也不強,樹立十分復雜艱難的規矩,非但不能夠讓他遵守,反而會讓他糊涂;要把道理講清楚,而不是簡單粗暴地命令孩子,更不要擺出強權嘴臉——“你聽我的!我說了算!”不要以為孩子小,什么都不懂。你講的道理也許他一時不能夠完全領會,但是你平和的語氣和尊重他的態度,卻會讓他信任你的判斷,順從你的要求。
第五,立下的規矩,無論時間地點場合,都要遵守。給孩子立規矩不能今天這個樣子,明天那個樣子,在家一套,外邊一套。這樣只會讓孩子糊涂,無所適從。所有的規矩都不僅僅是立給孩子的,而是父母也要嚴格遵守,以身作則。
第六,規矩不是絕對不能夠打破的,在孩子的要求下,偶然“放寬政策”。比如,以零食代替正餐、中午看一場電視、晚睡一個小時,等等——會減輕壓力,讓孩子更加自覺地遵守規矩。相信孩子,不要以為偶然的一次“放縱”就會養成什么壞習慣。有些事情,可以放手讓孩子親自體會一下“放縱”的后果。有些事情,規勸不管用,就換一種辦法,不一定正面要求。
第七,不要以成年人的行為準則來規范約束孩子,不要把孩子的一些淘氣行為統統斥責為“犯錯誤”。要多從孩子的角度出發,體會到在她看來,向你身上潑水或是什么的,是非常好玩兒的事情。這樣你就不會惱火,而是和緩地告訴她,“我知道這樣挺好玩兒的,但是我不喜歡你這樣做,衣服濕了會讓我不舒服,請你不要再向我身上潑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