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37.4℃吃藥聽醫生的
感冒初期孕婦不必太擔心
感冒初期孕婦不必太擔心。孕婦可以通過改變外在環境,如多休息、多喝水、房間通風來“自療”。賀漪強調,孕婦一旦體溫超過37.4℃,就該請醫生治療,不要擅自吃感冒藥。
值得一提的是,懷孕3個月之內,是胎兒細胞分裂發育期,這個時候孕婦最好不要吃任何藥。相對而言,孕中、晚期,胎兒細胞發育基本完成,用藥禁忌相對較小。
醫生可以根據情況選用一些毒副作用較小的藥物,如板藍根、連翹、金銀花等,若合并感染可以用上青霉素、頭孢等藥,都比較安全。
專家們表示,孕婦用藥有一條原則“權衡利弊”,如果疾病本身對孕婦胎兒的影響,遠遠超過藥物,就應該在醫生的指導下合理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