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給孩子選擇的權力,不采用強迫的方式
給孩子提供選擇比直接地安排任務更能讓孩子感到快樂。孩子都有一種想要被當作大人看待的心理特點,媽媽可以先列出一張家務清單,先讓爸爸在里面選擇爸爸要完成的家務,再列另外一張所有他能夠做的家務的清單,讓他自己選擇其中的一兩項任務,這會讓他感到,自己和爸爸一樣被同等對待,擁有選擇和控制的權力。從而心甘情愿去做自己選擇的工作。
另外家長不該采用強迫的方式,可以留給孩子一個緩和的過程,如“我讓你再玩十分鐘,之后要去把地上的書放到書架上整理好。”
給孩子提供選擇比直接地安排任務更能讓孩子感到快樂
4、多贊揚鼓勵,不追求完美
父母不必追求細致的完美,對孩子來說,積極參與的過程比結果更重要。如果孩子擦桌子不夠干凈,或者擺放碗筷時不小心打破飯碗,都不應責罵孩子。批評很容易使得孩子的自尊心受挫,甚至會降低與他人合作的意愿。孩子樂意參與已經是一件很值得稱贊的事,當孩子能夠順利完成任務,盡管任務的結果不是很完美,父母都應該給予孩子贊揚和鼓勵。
表揚會對孩子養成良好的習慣帶來極大的幫助,但是對于一些家長在孩子完成任務后付工錢這一做法,則不是一個良好的習慣,但是父母可以適當地給予孩子一些獎勵,例如一些他喜歡的零食或者圖畫書。
5、給孩子發展的空間
重復多次做某件任務很容易讓孩子感到工作的乏味,因此父母應該不斷地變換任務內容,同時采取一些辦法來增加家務勞動的趣味性,比如,讓孩子把臟衣服放到貼有米老鼠的衣服簍中。孩子一旦掌握了之前交給他的工作,父母就應該給他提出更高的要求,擴大他的工作范圍。例如,當他已經可以熟練的完成洗衣前衣服分類的工作,那么媽媽可以指導他學習如何操作洗衣機,讓他在家務這種尋找新鮮感和趣味性同時又能掌握更多的家務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