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網特稿】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但是沒有房子我們連個藏身的地方都沒有。新婚姻法在去年年底就出臺,在這個房子和婚姻捆綁銷售的時代,不少姐妹大呼:女人最終還是得靠自己,指望著別人買房,還不如自己努力掙錢自己買房更實在。過完年回來后第一期【辣媽辣語】,我們來說說婚姻、錢、房子的那些事。
昨天出了一個新聞:一對情侶同居多年,在廣州購買了兩套房產價值220萬,均登記在女方名下。到頭來情侶分手,因男方無購房出資證明,法院就把房產全部判給前女友。
@王大媽:干得漂亮!
@古天樂:所以兩個人一起買房真的要用現金!不能有轉賬記錄各種!
@掃碼單:我已經想好了,上午去登記,下午去買房。
@溫柔梅:女人還是要多留個心眼,婚前因為房子錢鬧掰的情侶多了去。(主播:說得你好像經歷過很多一樣,呵呵。)
徐志摩曾經說過,“一生至少該有一次,為了某個人忘了自己,不求有結果,不求同行……”談錢傷感情,但是沒有錢你確定還要有感情嗎?廢話少說,翻頁吧,獻給正在踏入和已經踏入婚姻道路的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