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讓”是孩子感知能力提升的表現
從孩子的成長經歷角度來說,我們更傾向于認為,“爭”是一種本能,而“讓”則是結合了個人情感經歷和思考的一種行為,是孩子感知能力提升的表現,是需要通過后天的學習。
孩子之所以懂得謙讓,是因為謙讓能讓他感到快樂。也許是第一次(或某一次)有意無意的謙讓行為,例如把自己的玩具跟小伙伴分享,孩子受到了粑粑麻麻的表揚,得到了與小伙伴共同玩耍的快樂,這種讓人愉悅的情感體驗讓孩子初次品嘗到“讓”的好處。那么以后,他會再次嘗試性的“讓”,并在一次又一次的愉悅中感知到“讓”這種人際交往模式,并養成習慣。
小小年紀的孩子能夠做出“讓”這種行為,確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讓”是建立在對他人關心和體諒的基礎上的,孩子要掌握理解他人的情緒和思想的能力,這種能力被稱為“共情能力”。通俗一點來說,就是要讓孩子懂得換位思考,站在別人的角度去想問題:小伙伴得到自己出讓的玩具會很開心,長輩收到自己遞來的大梨子時候會很安慰,從而自己品嘗到喜悅、學會分享和謙讓。
3、教孩子“爭”or“讓”?關鍵在于把握一個“度”
我們說“爭”是本能,而“讓”是一種感知能力的提升,那意思就是說,“讓”比“爭”高級?我們應該教育孩子凡事要謙讓、要分享?并非如此!舉一個也許不太恰當的例子:好奇心是人的本能,而學習技巧是需要學習積累、需要經驗總結的,但我們并不能說只掌握學習技巧就夠了,不需要有好奇心。
“爭”與“讓”是人必須掌握的兩種技能,又或者說,人要掌握協調“爭”與“讓”的能力。“爭”要爭到什么份上,“讓”要讓到什么地步,協調“爭”和“讓”的這個“度”,讓孩子既不霸道欺人,又不隱忍自我,這將會是孩子未來形成良好人際交往能力的基礎,是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贏得漂亮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