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子丟失后,我們能做什么?
孩子失蹤的那一刻,請讓自己慌亂的心強制冷靜下來,趕緊報警,你每快一秒的反應都能為孩子爭取多一秒的生機。
1.報警
孩子失蹤多久才能報警?
老秦在新書《守夜者》中寫了這樣一個場景:
“不是說失蹤24小時才能報警嗎?”另一個女教師說。
“那是謠言!”女教師說,“小孩子走失,隨時可以報警!更何況這不是走失!這是搶孩子??!我的天!都是新聞里天天放搶孩子搶孩子的!都把人教壞了!”
老秦也在此特地提醒各位父母:“最大的慌亂和不理性就是想當然地認為失蹤24小時之內不得報警,從而喪失了找回孩子的黃金時間。”
所以,孩子只要一失蹤就可以馬上報警,但報警不等于立案,立案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的。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發了《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其中對孩子失蹤的立案要求作出了明確規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審查,符合管轄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接到拐賣婦女、兒童的報案、控告、舉報的;
?。?)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
(3)接到已滿十八周歲的婦女失蹤,可能被拐賣的報案的;
?。?)發現流浪、乞討的兒童可能系被拐賣的;
?。?)發現有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行為,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
?。?)表明可能有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事實發生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