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當即拒絕了婆婆。婆婆威脅說,“我已把你告上法庭,你害死了我小兒子,還欠我一大筆錢,你吃不了兜著走吧。”婆婆索性扣下孫兒,把王某趕出家門,讓母子倆不得相見。
兩代人法庭相見。婆婆表示,只要王某肯改嫁給大兒子,史家就認這個媳婦,且可繼承史家財產。王某憤然表示,這是對死去丈夫的背叛,也是對自己的侮辱。
調解中,承辦法官一再向婆婆強調,王某與史某是合法夫妻,她有權繼承史某遺產,另外,王某的婚姻自由權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干涉。幾番調解下來,大兒子也覺得逼人結婚沒意義,婆婆終于松口。雙方就遺產劃分問題達成了統一意見,簽下調解協議。雙方平分出租車轉讓款,房產歸大兒子所有,史家給予王某母子一次性補償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