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未涉及肉體隱私不構成違法
對于小靜的遭遇,現場多位目擊者看法略有不同。
“這種人太猥瑣了,躲在后面偷拍,想到就發毛。”花店老板劉女士說,她常常在電視上看到這方面的新聞,自己也坐公交車,還是第一次在現實生活中遇到。現場多位女士表示“以后都有點怕了”。
“可我看了照片,根本沒拍到什么東西。”一騎電動車的男子提出質疑:“沒有拍到肉體算是侵犯么,穿著裙子,拍屁股和拍臉有什么區別?”
從事攝影工作的小李也表示,他們在進行攝影活動的時候,也常常自由取景,并未獲取當事人同意,“從本質上來說,與這個事情差不多”。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健認為,男子拍攝他人身體部位并未涉及到肉體隱私,同時又不是以公開侮辱等方式進行,應不構成違法,更多的仍屬于道德調整范疇,有待于通過社會譴責和當事人自律進行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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