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1年12月以來,江蘇贛榆縣柘汪鎮響石村的500多戶失地農戶,再也沒有拿到國家的糧食直補。
4月2日,記者調查發現,響石村的2000多畝土地早在2007年前就被征用,但當地政府沒有一次性將征地補償款和安置費發放到失地農民手中,而是采取每年每畝1000元的形式發放給村民。
按照江蘇省國土資源廳相關負責人的說法,柘汪鎮政府的行為屬于嚴重違規。
而柘汪鎮政府認為,違規操作是為了保障村民的利益不受損,不讓他們“坐吃山空”。
縣國土局:補償已下發到鎮
省國土廳:鎮政府嚴重違規
柘汪鎮是贛榆縣經濟強鎮,通往響石村的連云港大道北側,是新海石化、鑌鑫特鋼等幾家大型企業,南側是響石村的村民居住區。按照2012年的柘汪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柘汪鎮響石村以北的土地已經劃為建設用地。響石村村支書王祥迎說,被占用的土地共有2400畝,涉及500多戶農民。
在贛榆縣國土局,該局建設用地科李科長說,這塊土地早在2007年之前就已經劃為建設用地,相應的補償款也一次性下發到了柘汪鎮政府。
李科長介紹,土地補償費按每畝地1.2萬元,安置費每個人1.1萬元發放的,2400畝土地的補償費超過2800萬,加上500多戶人家的安置費,總補償金額近5000萬元。
江蘇省國土資源廳耕地保護處處長劉斌認為,按照規定,征地補償款的發放,必須把不低于70%的土地補償費和全部的安置補助費一次性發放到承包人手上。或者采取基本生活保障安置,將補償款存入勞保局的賬號上,村民按月領取養老金。
但對于響石村失地農民來說,從2007年開始,每年的7月1日,由村支部向這些村民發放每畝每年1000元的所謂“租金”。
王祥迎說,被占用的土地有2400畝,給村民的錢由柘汪鎮政府轉到村里,由村里發放。“2400畝地由鎮政府跟我們村委會達成一個整體合同,每年由政府撥給我們錢,我們負責發放,跟老百姓就沒有單簽。”
按照有關規定,柘汪鎮政府既不給予失地農民一次性補償,而補償款又是由村支部發放,也沒有采取基本生活保障安置,這種行為屬于嚴重違規。
劉斌說:“必須一次性足額發放到位。在當年的土地批租管理條例中就對這種行為專門指出過、糾正過。這個鎮里面就應該一次性發放到村里面,按照規定的發放方式發放到個人頭上。柘汪鎮政府的這種做法屬于嚴重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