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準購證有兩種選擇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的相關負責人說,目前有1.5萬戶家庭持有效的經適房準購證,這部分家庭有兩種選擇,一是繼續輪候經適房,二是改為申請公租房,具體到公租房保障,則可選擇拿租賃補貼或者實物配租。
該負責人說,廣州市將于5月1日起實施《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屆時,選擇改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經濟適用住房輪候家庭可開始登記,具體操作程序將于5月公布。其優先進入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冊的操作程序將在即將出臺的《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配租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
該負責人解釋,登記改為申請輪候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將優先納入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冊,未在規定期限進行登記的不予優先;登記改為申領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的,將按規定受理申請并經審核通過后的次月發放租賃補貼。
已遞件還有機會買房
對于已“遞件”申請準購證但仍然未“批”的市民,是否還有希望買到經適房?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相關負責人說,目前已經遞件“待審”的家庭約有3000-4000戶,對這些申請會如常走程序,順利通過所有程序的會獲得準購證。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的相關負責人說,對今日之前已受理但未完成審批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需于今年5月1日之前將申請信息錄入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系統,各級審核部門也將嚴格按照現行的“二級審核、二級公示”制度的工作時限及要求繼續完成審核、公示、審批工作,并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發放《準購證明》。
對今日前已受理但未完成審批的《準購證明》延期申請,各級審核部門將按照《關于做好經濟適用住房準購證明申請延期的通知》(穗住保〔2011〕84號)要求繼續完成審核工作。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強調,持有《準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家庭,在登記選擇繼續輪候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仍需進行資格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