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市政府規章《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辦法(修訂草案)》。草案將近幾年廣州市出臺的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上升至政府規章層面,以提高其執行效力與保障力。草案中推出包括設置節育獎勵、符合條件取節育環、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扶助金等惠民政策。
實現計生獎勵扶助城鄉一體化:每月每人發150元
一是建立以“經濟獎勵扶助為主、各類假期為補充”的計劃生育獎勵保障制度。《辦法》不僅將廣州市現行的“四項”獎勵扶助制度(即城鎮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制度、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節育獎勵制度)納入其中,還對職工參加婚育學校學習、孕(環)情檢查、接受節育手術等規定了相應的假期,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二是實現獎勵扶助城鄉一體化。打破原城鎮、農村獨生子女父母計生獎勵金標準不一的狀況(原農村獨生子女父母計生獎勵金為每月80元),規定本市戶籍獨生子女父母,不分城鎮農村,從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次月起,由政府給予每人每月150元計生獎勵金。三是規定普惠政策與計劃生育特惠政策相銜接。如辦法要求各綜合治理責任單位在制定和落實各項惠民政策時,應充分體現人口計生利益導向。
符合滿49周歲等條件可憑相應證明取環
在要求廣大群眾遵守計劃生育政策,履行計生法定義務的同時,更關注群眾的身心健康,更關注群眾的合理訴求。如《辦法》首次正面回應取環問題,明確規定了年滿49周歲、離異喪偶、身體原因、符合再生育規定等幾類情況,可憑相應證明取環;《辦法》還要求人口計生部門需對節育手術對象進行術后隨訪、對節育手術并發癥人員進行治療,并規定享受相應假期及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