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鉈”投毒案
1997年5月,北京大學發生全國第二起“鉈”投毒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曉龍很快被公安局扣押。
此案受害人江林、陸晨光,系北京大學化學系1994級的男生,犯罪嫌疑人王曉龍與江林同班不同寢室;與陸晨光同寢室不同班。王曉龍曾交待,過去江林與他關系好,后來卻不理他了,所以投毒。為實驗投毒量,他把陸晨光當做實驗對象,也投了毒。
王交待了投毒的一些情況后,醫院對兩名受害人及時用了解藥,方轉危為安。
中國礦業大學(招生辦)校園投毒案
2007年5月,中國礦業大學(徐州)學生常宇慶,因對幾名同學有意見,決定報復他們。他看到小說中主人公投鉈致人中毒的情節后,便決定模仿。常宇慶從網上搜索到銷售硝酸鉈的信息,假冒同學王某的名字多次與賣家聯系。
5月28日,賣家收到錢后,便把鉈制成230克硝酸鉈晶體,通過快遞公司給“王某”寄去,常宇慶借了王某的身份證取回硝酸鉈。
5月29日,常宇慶趁同學上課時,將兩勺硝酸鉈溶入礦泉水中,并使用注射器,分別向3名同學的茶杯中各注入2ml,致使他們中毒。發生鉈中毒后,3名中毒學生經過救治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