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發生的兒童性侵案件令人痛心。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與媒體發起“兒童性侵害調查”,對近年來公開報道的兒童性侵案件進行梳理。調查中受害者的年齡界定在14周歲以下,案發時間界定為2005年至今,案例來源于近年來公開報道,統計數量共40起。
結果顯示,性侵案中8成為熟人作案,其中公職人員占45%,年齡超43歲者近7成,施暴者的雙重人格現象嚴重。專家認為,將“嫖宿幼女罪”認定為“強奸罪”更有利于保護幼女,并同時建議,學校和家長應加強對兒童的性教育。
在統計的公開報道的40個兒童性侵害典型案例中,有33起案件中的性侵害實施者和受害者是熟人或者通過中間人認識。熟人作案占到整類案件比例高達82.5%。
綜合這些熟人作案的案件,發現都是經過了很長時間才案發。在12起熟人直接作案的案件中,最長的揭發時間用時20年,揭發用時超過10年就有四起。這些揭發時間較長的案件中,有些被害人一直都沒有報案,直至案件被其他人發現告發。
統計這40起兒童性侵害案件時,發現國家公職人員(包括政府官員、司法干部、教師以及縣人大代表等)參與的案件有18件,約占到統計案件總量的45%。另據粗略統計,在18起公職人員直接實施的性侵害案件中,受害人的數量達200多人。
在公職人員參與的性侵害案件中,教師性侵害案件多發讓人痛心。40起案件中,性侵害的施害者和受害者的關系為師生關系的案件有8起。施害者的身份包括校長和普通老師,受害者的身份包括幼兒園學生、小學生、初中生和高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