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抱充氣娃娃裸奔北大 稱為保護音樂版權
編輯:chenglian | 出處: 網易
■ 警方說法
一位警方人士稱,如當事人暴露生殖器,屬違法行為;如只穿內褲出現在公共場合,雖違背公序良俗,但并不違法。展示行為藝術時如造成嚴重交通堵塞或發生踩踏,則將會受到治安處罰。
■ 對話
“抱充氣娃娃裸奔能搶人眼球”
新京報:“抱充氣娃娃、裸奔、跳湖”,這樣的行為藝術,能讓圍觀人士明白旨在“保護音樂正版版權”嗎?
何潔:沒有聯系。但抱著充氣娃娃裸奔有看點,搶人眼球,會引起大家討論。再通過媒體報道,目的是讓社會關注音樂正版版權。
新京報:為什么選擇在北大未名湖開展行為藝術?
何潔:北大是我的母校,講究兼容并包,未名湖也是個標志性的地方,我們希望在母校引起社會關注。盡管北大可能認為這很丟臉,不大光彩。
新京報:為何道具是充氣娃娃?
何潔:在學校,我們都戀愛過,畢業后都分手了。我們認為,女友面對現實不如充氣娃娃忠誠。充氣娃娃是行為藝術的一個隱喻。
新京報:想過你們跳湖后會有危險嗎?
何潔:我們買了救生筏、救生繩。我們三個都會游泳,另外充氣娃娃的浮力很大,可以在湖里當“救生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