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如對購買珠寶首飾的品質有懷疑,請勿用火燒或試劑的方法自行對飾品進行“檢測”,可到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珠寶中心進行檢測。
千足金變足金 珠寶店“退一賠一“
2013年6月初,一位打扮時尚的年輕女士氣沖沖地走進南岸區消委會辦公室,大聲說:“我要投訴!”消委工作人員請她坐下慢慢談。原來,在母親節來臨時,她在南坪一金銀珠寶店,花794元給母親買了一款黃金吊墜?!拔姨匾庖笠ё憬稹?,取個意頭嘛,我的孝心雜質最少。”該女士說,她母親不太喜歡這個款式,就拿到附近的珠寶店調換,結果卻被告知這吊墜并不是“千足金”,只是“足金”。
女孩氣急了,找到購買吊墜的珠寶店,要求解決問題。珠寶店工作人員承認,是自己工作的失誤所致,但只同意補償差價。可是,這家店里,兩種金的差價僅1元。雙方分歧很大,當場就爭了起來。
消委工作人員仔細查看了消費者提供的購物憑證及質保證明,通知經營方到辦公室調查調解。經營方也承認,情況與投訴人所訴基本一致。
根據國家強制標準GB 11887-2008 《首飾貴金屬純度的規定及命名方法》規定,“足金”與“千足金”的金含量是有區別的,“足金”是指純度達到990‰的黃金及飾品,而“千足金”是指純度達到999‰的黃金及飾品,且首飾配件材料的純度應與主體一致。不管經營方何種理由,差價多少,按照錯誤標識進行交易在事實上就構成了對消費者的欺詐,這種消費欺詐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應對消費者做出不超過商品價格一倍的賠償,即“退一賠一”或雙倍賠償。消委會與銷售商進行了充分溝通,并告知其行為的嚴重后果后,18日,銷售商全款退貨,并賠償消費者794元。
消委會提醒:到正規地方檢測貴金屬首飾
南岸區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購買貴金屬首飾時,要認清其質量檢驗標識,檢驗標識中注明了貴金屬的質量和含量等信息;消費者應注意索要并保管好銷售憑證,銷售憑證要注明首飾名稱、成色、質量、購買日期,還需銷售方蓋章等;消費者請勿用火燒或試劑的方法自行對飾品進行“檢測”,勿在正規實驗室以外的地方對樣品進行檢測。
消費者如對所購貴金屬飾品的品質有懷疑,可到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珠寶中心進行檢測。送檢時,應將飾品、商家出具的發票、飾品的標簽及其他標識物一并送檢,并出示購買者的身份證明文件。如果消費者購買時的發票或標簽或其他標識物等丟失,請聯系商家,商家確認其為自身品牌的貨品后,再進行送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