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迷戀玩微博私信 丈夫疑出軌提出離婚
編輯:chenglian | 出處: 網易
今年年初,小張想了個辦法,偷偷登錄了小茵的微博,將妻子的私信聊天記錄翻了個遍。
一條條曖昧甚至露骨的私信,讓小張怒火中燒,他發現,這些私信都是和同一個人的聊天記錄,而且在對話中,出現了妻子的昵稱。
他將這些私信全部打印出來,然后帶著20多頁的私信記錄來到海曙法院,以妻子出軌為由,申請離婚。
在法庭上,面對20頁的私信記錄,小茵的表現出人意料,她十分鎮定地說:“這個微博賬號不是我的。”
小茵說,這些肉麻的私信和自己沒有關系,自己也沒有和別的男人有來往,她不愿離婚。
法庭在調查中發現,小張提供的微博賬號,沒有經過實名認證。而小張也無法提供證據,證明這個賬號屬于小茵。
張法官告訴小張,雖然新的民訴法中增加了一類“電子證據”,如電子郵件、QQ聊天記錄等在一定程度上確實可以作為呈堂證供,但對電子證據的認定一般都比較嚴格,一般需要其它證據來相互佐證。
法院最后認為,小張無確實證據證明小茵有外遇,小茵也不同意離婚,故可認定夫妻感情并未徹底破裂,法院對離婚請求不予準許。
末了,張法官語重心長地對二人說,希望兩人加強溝通和交流。小茵既然否認婚外情,就該守好作為妻子的本分,不要和其他男子互動太熱切,以免引起誤會。小張也要給予妻子充分的信任。何況,現在社會聯系方式這么多,真要“紅杏出墻”,防也防不住,管得了手機管不了網絡,管得了文字,還管不住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