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甲流疫苗疑似病例家長李寶向在一份給政府的手寫陳情書中就曾對此發出痛徹肺腑的感嘆:“那一針疫苗就像一枚核彈落到了我們家,毀了我們的孩子,也毀了我們的家……迄今為止沒有一個國家能保證疫苗百分之百地安全,那么接種后出現不良反應的,應該有有效的救助機制來跟進,保證及時救治,而不是在判定責任、追究責任上拖延,耽誤最佳的治療時間”。他的孩子在發病后送到北京治療,不久后因為沒錢而不得不中斷治療,造成終身殘疾。
很多人并不清楚,預防接種的傷害實際上是個人在為疫苗的巨大社會效益埋單。比如脊髓灰質炎疫苗(糖丸)———在脊髓灰質炎在世界上基本消失的時候,個體基本沒有感染該病毒的風險,但是如果人人都拒絕接種,則脊髓灰質炎又可能會傳播開來。因此,根據誰受益誰擔責的原則,對公共人群的免疫傷害進行國家賠償是政府應盡的責任。這一點,美國的經驗可供借鑒。1988年10月,《美國國家疫苗傷害補償計劃》獲得通過,傳統的侵權行為賠償需要首先通過訴訟劃清責任,該計劃則為針對疫苗傷害索賠特定的“無過錯責任”體系,由政府部門負責實施。法案實施12年間,全美有1500多人得到11億多美元的基金救濟。
至于賠償的資金來源,疫苗受害家長余同安提出了自己樸素的設想:“國家每年要發出10億劑的疫苗,只要財政對每一劑疫苗拿出一塊錢補貼,成立一個基金,每年就有10億元,用于賠償那些出現異常反應的家庭就綽綽有余了。這一切都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下運行。我們這一路走得太艱難了,希望不要再有人重復我們的悲劇。”
“其實衛生部已經調研了很久,新的《疫苗流通和管理條例》已經在制訂之中。這個就是法律性質的,只是目前還沒有時間表。”陳濤安透露了一個重要信息。我們只能拭目以待了。
疫苗冷鏈運輸技術要求
中國衛生部和國家藥監局制定了疫苗生產運輸規范,強調溫度過高或過低,均可致使疫苗的生物特性發生變異而改變,并規定了疫苗的生產、運輸、儲存以及注射前的冷鏈溫度必須要有完整和嚴格的溫度記錄。
在國際上,對疫苗的運輸和保持都有一套嚴格到苛刻的標準。以美國為例,規定要求疫苗裝運和疫苗到貨時間間隔不應大于48小時,疫苗日常儲存時,冷藏室的溫度應當保持在2℃- 8℃,冷凍室的溫度應當保持在- 15℃或更低。應在冰箱中放置大瓶裝的水,以便在打開冰箱門時可以保持溫度不變。此外,部分疫苗在儲存方面有特殊要求,例如,麻疹、風疹及腮腺炎疫苗均應避光保存,而水痘疫苗除要求避光外,尚需冷凍保存。疫苗儲存場所負責人還應制定書面的緊急預案,以保證在發生斷電或機械故障時,能確保疫苗的安全性。
疫苗接種的一般禁忌癥
●最近4周內曾使用丙種球蛋白、免疫球蛋白或其他被動免疫制劑者,應推遲活疫苗的預防接種。
●急性傳染病潛伏期、前驅期、發病期及恢復期。有某種傳染病既往病史者,考慮其已獲得病后免疫,可不必接種相應疫苗。
●對發熱者(特別是高熱者)、急性疾病患者、嚴重營養不良者,應暫緩接種疫苗。
●對有過敏性體質者、支氣管哮喘、蕁麻疹、血小板減少性紫癜、食物過敏史者不能接種含有該過敏原的疫苗。
●對有活動性肺結核、心臟代償功能不全、急慢性腎臟病變、糖尿病、高血壓、肝硬化、血液系統疾患、重癥慢性疾患、活動性風濕病、嚴重化膿性皮膚病等病人,應暫緩接種疫苗。
疫苗接種的特殊禁忌癥
●凡患有免疫缺陷病、白血病、淋巴瘤、惡性腫瘤以及應用皮質類固醇、烷化劑、抗代謝藥物或放射治療、脾切除而使免疫功能受到抑制者,均不能使用活疫苗。
●孕婦,特別是妊娠早期,不能使用活疫苗。
●患有癲癇、癔病、腦炎后遺癥、抽搐等神經系統疾患和精神病或有既往病史者,禁止接種乙型腦炎疫苗、百白破疫苗和流腦多糖疫苗。
●接種百白破疫苗后,出現強烈反應如虛脫或休克、持續尖叫、體溫超過40℃、驚厥或抽搐、嚴重的意識改變、全身或局部神經癥狀、過敏反應、血小板減少或溶血性貧血等嚴重異常反應,應停止接種后續針次。
●患有濕疹、化膿性中耳炎或其他嚴重皮膚病者、結核菌素試驗陽性者不宜接種卡介苗。
●腎炎恢復期或慢性腎炎患者禁用白喉類毒素及其混合制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