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巖松談多起兒童意外事件:盼孩子起訴父母
編輯:chenglian | 出處: 網易
解說:
而由于父母的各種疏忽,導致孩子發生傷害事件實在太多,這是6月17號北京豐臺一個農貿市場的門前,兩個孩子圍著一輛三輪車,正玩的起勁,不知為何突然紅衣兒童穿過路口跑向對面,跟在后面的白衣兒童卻摔倒在地,事故發生之后,在路口對面的家長飛快跑過來,抱起了孩子,孩子因為車輛的撞擊受了傷。
豐臺交通支隊豐北大隊民警 李云龍:
因為家長離小孩太遠了,夠不到小孩,肇事駕駛員車比較高,從司機角度視線沒有發現小孩,致使這起事故的發生。
解說:
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了北京豐臺區大井村,監控畫面中可以看到,從平房里走出來一個小孩,似乎要去撿地上的東西,就在這時危險降臨了。只見汽車的左前輪和左后輪兩次從孩子身體上碾壓,司機逃逸,萬幸的是這兩起事件中,孩子都沒有丟了性命,但是不知道他們的父母能不能就此吸取教訓。
主持人:
不瞞您說,剛才這個放這段視頻的時候我扭過頭去,我沒敢于看,實在是太不敢看,也太不想看這樣的鏡頭出現了,如何做一個好的監護人,在這方面我們的法律應該有所作為,但是如何作為,接下來連線北京青年少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張雪梅,張主任您好,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張雪梅:
您好。
主持人:
之前這樣的一個案例說句實話我都有點不忍心看了,可是從法律層面說,您幫我們分析一下,有沒有方法去追究監護人的責任?
張雪梅:
我們國家法律這樣規規定的,在《民法通則》和《未成年人保護法》里規定了監護人要履行監護職責,如果不履行的話應該承擔責任,但是這只是原則性的規定,缺少實施性的條款,一般情況下監護人失職的話,沒有人來啟動這個追責的程序的。
主持人:
張主任,我舉一個例子,比如說前兩年的佛山的小月月事件,大家都在譴責路過者,但是很少有人譴責你的父母怎么把兩三歲的孩子放在外面,隨處亂跑呢,你如何行使監護責任,包括看到父母根本不在家,五歲、七歲的孩子全墜樓身亡,造成嚴重的后果,可不可以追究這樣的父母的法律責任?
張雪梅:
是這樣的,就是必須要讓父母知道,父母要看管好孩子,在國外的話如果將孩子獨留在家里,可能就是對孩子的一種忽視,就要啟動相應的國家的主動干預程序,但是在我們法律上完善明確監護人責任的追究的程序,讓父母有這樣的責任意識,如果說嚴重失職,或者嚴重侵權的情況下,還要撤銷父母監護人的資格的程序,還要主動干預對兒童保護,同時我們還要思考,我們要有一個臨時監護的制度,對于父母一些特殊原因,或者父母要被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時候,要有人管這個孩子,否則的話沒有人管,可能就是法院不敢判,所以我們要從福利制度上要以監護支持,監護監督為核心的,來建立一種綜合的兒童保護和福利的制度。
主持人:
但是現在我們沒有這方面的判例,現實的可操作性太弱,今后的法律能做點什么?
張雪梅:
說話來說我們說對兒童的保護,應該是一種綜合的保護機制,核心是家庭,對于家庭的監護必須要有監督的機制建立,在社區當中有一種早期發現的系統,來篩查高危的家庭,這些父母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父母對孩子有暴力侵害的情況下,能夠第一時間發現,并且由我們的相關部門及時給予干預,同時司法對家庭監護的這種干預。
主持人:
好,時間的原因就先說到這兒,不過今天想起了徐達內專欄作家他寫的這樣幾句話,是不是也得用法律教一教這些年輕父母,該怎樣做父母了,讓孩子起訴父母,讓父母起訴孩子,聽上去殘酷,但我還真的盼著有這樣的案例,因為為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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