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童產子 稱曾被3名老師多次強奸
編輯:chenglian | 出處: 網易
祁陽縣公安局在通報中稱,縣計生服務站向110報案后,公安局當天派出兩組警力,一組對思思本人進行詢問,另一組迅速趕往梅溪鎮調查取證。
詢問時,思思開始不愿講是誰強奸了她,后經辦案民警做工作,她說是被學校一個湯姓老師強奸。
警方通報稱,趕往梅溪鎮的民警迅速去學校開展調查,但經查詢該校并無此人。
通報說,民警懷疑女孩講假話,于是又做她的思想工作,經耐心開導,她終于又講:她腹中的胎兒是梅溪鎮中荷村一個叫“柏和尚”的單身老人強奸所致。
得知這一線索后,縣公安局刑偵大隊迅速組織警力將犯罪嫌疑人唐冬云(外號柏和尚)抓獲歸案。經審訊,唐交代了自2012年8月份以來先后強奸受害人10余次、并每次給5-10元錢的犯罪事實。第二天,公安機關將唐冬云刑事拘留。
通報稱,唐冬云被抓獲后,思思又于1月25日在其父母陪同下向刑警大隊反映,其還與梅溪小學三個老師發生過關系:一個是76班的數學老師湯老師,一個是74班的語文老師,一個是72班隔壁班的語文老師曾老師。
警方通報說,民警通過實地調查,認為無證據證實受害人及其家屬反映的情況屬實。
理由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受害人及家屬反映的嫌疑老師均否認強奸。
二是公安機關調查證實的情況與受害人反映不符:76班數學老師不姓湯而是姓唐,所指認作案地點不是筆錄中76班教室,而是71班教室。所指認74班語文老師實施強奸的教室,不是筆錄材料中的74班教室,而是76班教室。另調查得知,這名語文老師曾教過她一年的書,她卻說沒有教過她。所指認72班隔壁班的語文老師曾老師對其實施強奸,經調查,72班隔壁班的語文老師不姓曾,而是一名張姓女老師。
然而,對以上警方通報內容,思思及其父母不完全認可。
李春生表示,由于女兒智力和記憶的原因,剛報警時確實搞不清幾個老師的姓名和班級,“但你不能因為她記錯了,就把她說的事情否定了吧?”
思思說,她向警方提到過外號叫“柏和尚”的唐冬云。“當時警察問我,還有誰(強奸過),我就說了那個老頭。”74歲的唐冬云與她家鄰村,也曾對她有過性侵。但面對記者采訪時她的說法是:“只有一次,沒有強奸成。”
“那一次,是去年11月份,當時我上廁所,老頭的家就在旁邊,他把我騙到家里抱我,我后來跑了出去,他沒有做成。”
對警方材料里,唐冬云交代先后強奸她10余次、每次給5-10元錢的說法,她否認:“沒有。”
李春生說,女兒報案后曾被警方帶回學校指認強奸地點,“校長讓我女兒作假證,還威脅她,讓她就說是那個老頭。”
思思也稱她回到學校后,在操場一個籃球架下,“校長叫我以后對外不要說是老師做的,說是那個老頭做的,要不然就不用來上學了。”
但記者在梅溪鎮中心小學見到校長付奇峰,他對此予以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