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童產子 稱曾被3名老師多次強奸
編輯:chenglian | 出處: 網易
生子留證
4月18日,祁陽縣人民法院判處唐冬云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據介紹,對一審判決,唐冬云沒有提出上訴。
“那個老頭連走路都不方便,怎么可能強奸我女兒?”李春生聽聞后憤慨。
據唐的堂弟媳婦介紹,唐冬云是一個深居簡出的駝背老人,沒有結過婚,一輩子單身獨居。他被警察帶走后,沒有親人去看過他。
74歲老人致幼女懷孕在坊間也成為爭議話題。有人對此質疑,也有人從時間上推算,認為三個老師致幼女懷孕的說法亦不靠譜。并由此懷疑可能另有隱情。
梅溪鎮教育管理中心一份聲明,也提到時間問題:在思思被查出懷孕后,經醫生推算,其正常的懷孕日期應在2012年8月10日左右。而此時,思思正處暑期放假。
思思訴稱三個老師強奸她的時間,分別在去年6月、7月和9月。整個8月,思思對記者的說法是,“放假在家,沒見過他們(三個老師)”,“也沒和別人有過”。
在采訪時為謹慎起見,記者曾讓思思父母回避,單獨問思思“8月份到底有沒有被人侵犯過?”希望她真實作答,她的回答很肯定:“沒有。”
也有當地人認為,12歲還屬兒童,懷孕本就不正常,也許用一般的常識去分析也不合適。
李春生要求重驗DNA,為此又找學校,要求提取三個老師的血樣,但這引起校方反感:“DNA已經有結果了,你還要抽老師的血,這是無根無據。”
這期間,當地干部多次找李春生夫婦,勸他們把孩子打掉。并向他們承諾,引產費用由鎮上出,此外還給家里三個“低保”指標。
“為了保留最后的證據”,李春生帶妻女到隔壁的祁東縣躲了一兩個月。
5月7日上午9時15分,思思在祁東縣婦幼保健院剖腹產下一女,體重6斤,身長50厘米。
在該院開具的出生證明上,母親12歲,父親一欄空白。
女嬰生下后,李春生多次上訪,警方通報中稱,“在沒有其他證據下狀告學校三名老師性侵,并且要求對所生小孩重新做鑒定。”
5月21日,祁陽縣公安局為息訪,派民警帶法醫到李家,對思思及女嬰再次采血,但未果。
警方材料稱,“其父母提出,要先把已判決被告唐冬云從監獄提出,并當其面采血后方能對其女及女嬰采血,另外所采血樣要給他保留一份。還要求進行DNA鑒定當天,要同時讓唐冬云到DNA機構中心當面見證。這些要求與有關規定不符,因此采血無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