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網特稿】近日,因涉嫌強奸罪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的少年李某某的新律師,在其博客上發表聲明稱,媒體有義務保護未成年人和老藝術家。加之此前兩位新律師向媒體表示,要對李某某做無罪辯護。一時間,該事件再次引發輿論發酵。
法學教授替天一辯護律師辯護
@易延友:替李天一的辯護律師說幾句:1無罪辯護是他的權利。引述海淀檢察官的說法:讓人做無罪辯護天塌不下來。2未成年人受特殊保護,律師發聲明要求 大家遵守法律并無不當。3強調被害人為陪酒女并不是說陪酒女就可以強奸而是說陪酒女同意性行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強奸,強奸陪酒女也比強奸良家婦 女危害性要小。
@易延友:關于最后一句,修正如下:強奸良家婦女比強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文摘注:博主為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中心主任)
媒體聲音
@頭條新聞:【今日網言午間版:莫帶歧視眼光先于法律判決】清華教授:強奸陪酒女比良家女危害小。神回復:這好比城管認為,毆打流動攤販比侵入店家危害性小;法院保安認為,毆打唐慧比毆打官夫人危害性小。中國有此邏輯的人不少,他們帶著歧視眼光先于法律判決了一次,還呼吁憤怒的人們要理性。
@都市快報:【今日兩則有關“清華”的新聞】1、清華教授:強奸陪酒女比強奸良家婦女危害性小。2、清華校長叮囑畢業研究生:堅守良知拒做高知壞人。
往期回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