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報復前女友,達州男子陳實自制爆炸裝置,偽裝成一個精致的禮品盒,當做新婚禮物送給前女友。“轟!”隨著炸彈爆炸后的一聲巨響,一中年男子和一小女孩當場倒在血泊中,一中年婦女重度昏迷。2012年下旬,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陳實做出死刑的一審判決。陳實不服,遂提出上訴。近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陳實涉嫌爆炸罪做出終審裁定,駁回他的上訴,維持原判。
精心策劃:自制爆炸裝置
家住達州市達縣的陳實,上完初中后便在家務農,1994年經人介紹,當時24歲的陳實認識了王婷,不久兩人很快就確定了戀愛關系并同居在一起。
相處2年后,陳實和王婷于1996年7月分手,并產生了報復王婷及家人的念頭。此后,王婷回到達州市開江縣某中學上班,1999年與同校老師的兒子楊凡舉行了婚禮。
一心想著報復的陳實在1999年初通過朋友羅軒購買了炸彈五筒、雷管兩發,另購買了干電池、金屬線、開關等材料,制作成一個用小木箱包裝的爆炸裝置。為了讓盒子看起來更像禮物盒,于是找來禮品紙進行包裝,并掛上一個沒有鎖上的彈子鎖,只要一打開盒子,電池通電就會立刻爆炸。
得知王婷于1999年2月1日結婚后,同年2月7日,陳實乘出租車來到開江縣某中學,到達校門口后,陳實讓司機幫忙將“禮物”送至學校的校醫門市上,司機找到學校校醫劉桑轉交,并轉達了陳實的吩咐,說是一個朋友補送給王婷的結婚禮物。
慘重后果:致兩死一傷
劉桑將“禮物”帶回其門市,在門市耍的廖靜等人看見一個方形盒子,用彩紙包裝著,盒子卻沒有鎖上,感到十分好奇,便與劉桑一起打開“禮物盒”一探究竟。隨著“轟”的一聲巨響,整間醫務室頓時被炸裂,到處散落著爆炸飛濺物。
經法醫鑒定,年僅36的劉桑因爆炸沖擊波導致迅速失血性休克死亡;廖靜之女6歲的孫丹因爆炸沖擊波致頭顱爆裂,生命中樞被嚴重破壞,當場死亡;廖靜的損傷程度屬重傷,致殘等級為一級。據了解,案發時王婷外出辦事,沒有在學校。
2011年底,陳實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經過達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做出一審判決:以爆炸罪名判處死刑,陳實不服一審,遂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經過審理,最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