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是瀏陽的一對年輕夫妻,都出生于1984年。妻子王芳(化名)認識一名年齡稍長的劉姓男子后,逐漸發展成不正當男女關系。后來,這一切被丈夫李強(化名)發現了。王芳先后與丈夫、劉某發生爭吵,最終決定把劉某約出來,讓丈夫跟他“當面解決問題”。7月30日,芙蓉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他對我不好,承諾的一樣沒做到”
王芳與劉某是在娛樂場所認識的。王芳說,她曾告訴劉某自己有老公有孩子,但劉某仍然經常通過電話找她,兩人逐漸發展為男女朋友關系。
“但是他對我并不好,承諾我的事情一樣都沒有做到。”王芳說,自己跟劉某在一起,本想通過這個男人,學著做生意賺點錢,讓自己家庭生活得更好,但實際上劉某并沒有給她任何幫助,她覺得自己“被騙了”。
有一次,王芳與劉某的通話,讓身邊的丈夫李強起了疑心。在丈夫的一再逼問下,王芳承認了自己出軌的事實。2012年12月14日,夫妻倆因此再次發生爭吵,李強離開了瀏陽跑來長沙“散心”。隨后,當天中午,王芳也來到長沙,但是,她在長沙最先見的不是丈夫,而是劉某。
王芳與劉某見面后,在一所家庭旅館開了房間休息,但兩人也發生了矛盾。王芳產生了要劉某賠償自己損失的念頭,她給丈夫打了電話,告知自己和劉某在一起,李強馬上趕到王芳所在的小區。
晚上9點左右,王芳告訴了丈夫自己的具體位置。9點30分左右,李強敲響了房間的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