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陳姓婦人和江姓房東發生性關系被9歲女兒全程目睹。女孩透過門縫發現兩人正在發生關系,于是用手機拍下照片給父親看,并稱“我知道媽媽很開心,因為媽媽一直叫叔叔名字”,陳女丈夫怒告江男妨害家庭。據了解,陳女和丈夫常發生口角,其丈夫甚至會對她家暴,她不堪其擾,2011年底帶著9歲大的女兒離家、在外租屋。陳女認識了江姓房東,并與其產生曖昧關系。
判決指出,去年5月某天凌晨,陳女以為女兒正在熟睡于是和江男偷情,但忘了關門。女兒睡到一半醒來,看到媽媽不在床上,循著聲音走到隔壁房間,發現媽媽和江男“打得火熱”,并將過程全部拍下。
陳女女兒供稱,她看到媽媽和叔叔光溜溜抱在一起,還聽到“你這樣好漂亮”的對話。陳女和江男起初辯稱只是同床共枕眠,未發生性關系;但后來又改口。最終陳女丈夫和江男和解撤告,法院做出公訴不受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