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留守男童也危險,男孩也要小心!
編輯:chenglian | 出處: 新民周刊
“三難”助長性侵之勢
近來,長時間被忽視的性侵未成人事件以“井噴”勢態(tài)進入了公眾視野。與此同時,法院辦理此類案件總數(shù)也呈上升趨勢。但在法院內(nèi)部人士看來,與發(fā)案數(shù)相比,走法律途徑維權(quán)的家庭還是少數(shù)。
究其原因,安徽鳳陽縣檢察院檢察長張平龍發(fā)文表示,首先是報案難。“中國人有句老話叫‘家丑不可外揚’。這一觀念可謂是人們的普遍心理,在那些偏僻的農(nóng)村更是如此。家長認為孩子被侵犯是‘丑事’,到處張揚會有辱門楣。”
例如,在河南桐柏性侵案中,那些遭受56歲班主任侵犯的女童中,有的家長在自己作為其學生的時候就有過類似的遭遇,可是他們選擇了隱忍,于是同樣的不幸再次降臨到了自己下一代的身上。
除了這種根深蒂固思想的縱容,有的家長即使有追責的意識,往往也會采取“私了”的方式,只有通過“私了”無法解決時才會考慮到報案,走法律途徑。
另一方面,張平龍表示,很多時候家長也無從報案。“因為很多孩子由于性教育缺乏,對于性侵犯這個行為根本就不了解,不知道什么是‘猥褻’和‘強奸’,不明白侵害人行為對其自身的意義,沒有及時告知父母造成延誤。”
其次是立案難。張龍平進一步分析,對未成年人性侵的一個顯著特點是,犯案人數(shù)多,時間長。“萬寧案“涉及6名女生,安徽潛山校長在長達12年時間里曾侵犯9名女生……
之所以此類案件持續(xù)時間長,受害人眾多,主要是因為熟人作案,與受害人長期相處不易被發(fā)現(xiàn)。這種犯罪的隱秘性導致其能夠?qū)掖伍L期進行,對偵查也造成困難。
據(jù)張平龍了解,公安機關(guān)在接到報案之后并非立即立案,而是預先審查涉案犯罪的基本事實,能夠證明所報案件涉嫌犯罪時才予以立案。
“但是這個標準并不適合性侵未成人類的案件,因為對于未成年人來說,在其遭到侵犯之后,并不懂得保存證據(jù)以及如何保存證據(jù),更不知哪些屬于證據(jù)的范 疇。如果等孩子或者家長自己提供證據(jù),將會錯失懲罰犯罪的最好時機。”張平龍表示,這也就涉及到取證更難的問題,在長期犯案且發(fā)案后很久才會被發(fā)現(xiàn),許多 證據(jù)已經(jīng)被破壞,比如留有體液的內(nèi)衣被清洗等。
對此,張平龍的建議是,公安機關(guān)對于此類的案件應該立即進入偵查程序,并且加大打擊的力度,增加對未成年人性侵犯罪的成本,以此來遏制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