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再審審理,根據檢察機關和辯護律師提供的新證據,認為原審認定于英生故意殺人事實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在案證據之間的矛盾沒有得到合力排除,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
據此,依法判決撤銷原一審判決、二審裁定,宣告于英生無罪。
背景
中央政法委出臺防冤假錯案指導意見
證據不足應“疑罪從無”
中央政法委近日出臺首個關于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
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意見對審判環節疑罪從無原則、證據裁判原則等都作出重申性規定,提出堅持證據裁判原則,證據未經當庭出示、辨認、質證等法庭調查程序查證屬實的,不得作為定案根據。
對于定罪證據不足的案件,應當堅持疑罪從無原則,依法宣告被告人無罪,不能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