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慈善總會官員撞死人 疑挪用善款賠付80萬
編輯:南嶺雪 | 出處: 騰訊
邱警官:他是逃逸,逃逸我們就沒法再追究你是酒駕還是醉駕了。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解釋,這一行為應當按照交通肇事罪處理,肇事者被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洪道德:交通肇事最實質是看你造成的犯罪后果,已經撞死人了,這就是已經構成交通肇事了,法律量刑是三年以下,交通肇事以后逃逸的,加重處罰,就不能是三年以下了,是三年到七年。
事發過后,當事雙方簽訂了賠償協議,其中一份協議,第二條明確,受害一方要向公、檢、法部門書面聲明放棄追究王洪濤任何責任,包括刑事責任、民事責任等。
記者從辦案民警邱警官處證實,案件確實沒有追究王洪濤的刑事責任,交換條件是受害一方拿到更高的賠款。
邱警官:交通事故畢竟是一個過失性的犯罪,雙方可能都是受害者。雙方達成了諒解,移送了檢察院,雖然構成犯罪,但是犯罪情節顯示輕微,而且得到了受害方的諒解,因此他們決定不予起訴。這個在刑訴法里是可以的,咱們以前的法律是懲罰性的,現在法律還是向國外靠攏,叫修補型,就說你要取得當事人的諒解,你就是把他抓起來,判10年,如果老百姓拿不到賠償,社會關系不會好的。
洪道德解釋,這起案件被害人沒有權利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洪道德:交通肇事案件屬于公訴案件,當地警方應該立案偵查,從整個案情來講應該是起訴到法院,法院量刑不會低于三年。
記者:條款上所寫的免于刑事責任,這點應該是不成立的?
洪道德:沒有意義。
煙臺市慈善總會是隸屬于市民政局的事業單位,不論是慈善總會還是煙臺市民政局,對王洪濤現在的狀態都諱莫如深。煙臺市慈善總會工作人員說,已經半年多沒有見到王洪濤。
慈善總會:不在這兒辦公了,他調到別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