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案今日開庭:夢鴿親自到場 李雙江不現身
編輯:南嶺雪 | 出處: 騰訊
夢鴿到信訪辦為子“申冤”
受害人律師或起訴李家
8月19日下午,夢鴿前往公安部信訪辦公室遞交資料,為兒子李某某“申冤”。她拿著上訪需要的相關資料與一名男助理乘坐出租車來到公安部信訪辦公室。約45分鐘后,夢鴿走出公安部信訪辦公室,始終一言未發,拒絕回答任何與案件相關的問題,只告訴媒體若有問題可聯系她的律師。
據報道,情緒低落的夢鴿一直回避鏡頭,并不時傳出啜泣聲,身旁的男助理也為她撐起黑傘,示意媒體不要拍照。
專家稱,夢鴿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司法機關舉報,但此舉對兒子涉嫌強奸一案沒有任何影響。
而被害人律師田參軍針對夢鴿去公安部信訪一事稱,“在刑事部門沒有判決的情況下信訪是違法的。如事件屬實,且內容涉及楊女士的隱私等名譽問題,刑事案件結束后,將會起訴李家。”
受害人楊某被診斷重度抑郁
將不能親自出庭
受害人楊某的律師田參軍曾對媒體爆料,事發之后,楊某沒有了工作,生活全靠朋友接濟,身體、精神都飽受打擊,長期積累才導致她情緒不穩定,并在8月21日與律師通話期間突然感覺體力不支,將電話交給了室友。而就在他與楊某室友通話間,室友驚呼發現楊某已經倒地昏迷不醒。當晚八時許,楊某已被送進北京某醫院接受搶救和治療。
李家法律顧問蘭和在得知楊某暈迷入院時,便在網上稱“已準備好營養品和錢款,準備親赴醫院探望”。對此,田參軍也進行回擊,并透露,導致楊女士昏迷的真正原因,與有人日前號召大家人肉其原公司的微博有關。
田參軍還表示,根據相關醫院出具專家報告,楊某精神目前處于重度抑郁和重度焦慮狀態,需要接受進一步治療,不宜接受新的刺激。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楊某不可能親自出庭。
刑訴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在接受《新京報》采訪時稱被害人與證人是兩個不同法律概念,享有不同的訴訟地位。如證人出庭只是為了作證,不能旁聽庭審、不能出現在法臺上,而被害人作為訴訟當事人,享有提出、申請調取證據、對法庭出現的任何證據有參與質證、對案件發表控訴、辯護等意見的權利。洪道德認為,在李某某一案中,被害人的訴訟地位不等同于證人,因此被害人可自由地選擇是否出庭來主張權利或委托律師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