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怒之下,前天下午,老傅邀上幾個朋友,趕到銀行提出要辦理500張存折。“你不是要我辦存折嗎?我就多辦幾張!”面對這樣的要求,銀行柜臺工作人員也傻眼了,因為相關規定并沒有限制一張身份證可辦多少張存折,換句話說,老傅的身份證,理論上可以辦無數張存折。
一張、兩張、三張……柜臺工作人員只能一張張地給老傅辦理存折。一直辦到第70張,銀行忍不下去了,覺得老傅這是有意為難,且影響了銀行的正常秩序,中止給老傅繼續辦理存折。
隨后,銀行相關負責人出面了,她說銀行也很委屈,這么做都是為顧客考慮。“傅先生帶的兩張銀行卡都是信用卡,信用卡是無息的,對顧客的收益是沒有體現的。不過,我們的柜臺工作人員沒有和傅先生解釋清楚。”
而對于“拉存款”的質疑,銀行方面也并沒有否認。“開戶開在哪里,這個存款就體現在該網點,這種情況并非我們一家銀行,在其他銀行都是存在的。”
最后,經過協商,銀行負責人向老傅當面道歉,老傅也同意不再無故辦理存折了。
老傅行為不違法但有失公德
銀行也需自省
其實,消費者與銀行之間產生矛盾,進而采取宣泄的辦法并不少見,最多的就是“整錢零存”。不過像老傅這樣,要求辦理一大堆存折的倒不多見。對于這種“宣泄對銀行不滿”的方式,采訪中,有銀行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儲戶堅持,他們會采取報警的方式,認為儲戶已經嚴重影響到了銀行的正常秩序。
而記者隨即采訪了幾位儲戶,大家則有兩種意見,一是理解老傅的遭遇,覺得他只能通過這種做法來發泄不滿;二是質疑這樣的過激做法,覺得老傅自己爽了,卻耽誤了大家的時間。
對此,浙江海浩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公明做了自己的分析,首先,銀行沒有理由拒絕儲戶的要求。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對于所購買的產品,享受的服務享有知情權及自由選擇權。“客戶出現過激行為,其根本原因在于銀行未告知要求客戶辦存折的真實目的,導致客戶合法權益受損。故銀行需要首先自省,規范服務,尊重客戶。”
雖然不違法,但有失公德。“我覺得客戶遇此情況,也應依法理性維權,向消協、銀監會等單位投訴,非理性的維權客觀上令其他客戶權益受損,損人不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