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用油澆5歲侄子點燃后離開 稱因其辱罵自己
編輯:chenglian | 出處: 網易
祁某曾向鑒定人員解釋,案發前心情壓抑,精神異常,希望給她機會,出去看好病后掙錢給孩子補償。
鑒定意見最終認為,祁某為神經癥,實施違法行為時辨認、控制能力存在,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庭外追訪
被燒男孩準備植皮家長擔心被另眼相看
昨天,小勇和父母均沒有出現在法院。記者電話聯系到了小勇的爸爸李先生,他說,孩子當時被燒得很嚴重,臉部、胸部、胳膊等多處燒傷,住院兩個多月才回家。小勇在很長時間內都得戴著頭套,只露出眼睛和嘴巴,等傷口一點點結痂。他的前胸也要纏著紗布。因為傷到了氣管,小勇說話也沒有以前清晰。
李先生說,小勇出事前在幼兒園上大班,性格活潑。出事后只能呆在家里,晚上不敢睡覺,會哭鬧,他們就給孩子看動畫片緩解情緒。起初,孩子不喜歡戴著頭套,感覺很不舒服,但后來習慣了,“我們告訴孩子沒什么大事,他會好起來的。”
現在,醫院正在為孩子植皮做前期準備,李先生說,這將是個漫長的過程,費用也會比較高。同時,他很擔心孩子將來上學會被另眼相看。
記者問李先生,是否恨祁某,他說:“恨肯定會恨,但也不想怎么追究她的責任,怎么著也是兄弟,是一家人。”
法院判決顯示,2013年4月22日,祁某的丈夫與小勇的父母以及小勇的爺爺簽訂了一份協議,主要內容為:祁某的丈夫自愿代祁某承擔小勇被燒傷所產生的所有醫療費、整容費等,小勇的爺爺自愿為此提供擔保。
小勇的爺爺說,小勇做植皮手術已經花了20多萬,都是他和兩個兒子湊的。大兒媳祁某被抓后,大兒子家的兩個四五歲的孩子也很可憐,都是他和孩子姥姥家的人輪流照顧。